在談論懲罰之前,我們必須對傳統上的懲罰和心理上的懲罰加以區分。傳統上的懲罰是指對個體的錯誤行為進行懲罰。在心理學上,懲罰是指任何能減少不良行為發生頻率的方法。
正面懲罰和負面懲罰
正面懲罰是指在不良行為發生後增加刺激,以減少其頻率,例如當孩子很調皮時,你就責罵他們。
負面懲罰是指在不良行為發生後,你去掉一個個體理想的刺激,以減少其頻率,例如當一位學生在上課時說話並打斷了老師授課,老師可以減少該學生的休息時間作為負面懲罰。
一個較容易辦別的方法:正面懲罰會增加一個刺激;負面的懲罰則會取消一個刺激。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表明哪種懲罰更有效,但我們建議只做對你孩子最有效的方法。
是否真的有效?
如果你有時間和精力來執行以下的事情,這就會是有效的方法,但請謹記還有別的有效的方法!研究指出有兩個因素能極大地提高懲罰的有效性:即時性和一致性。父母應該在孩子不良行為發生後直接實施懲罰,因為如果時間過長,孩子就不會在懲罰和不良行為之間建立起強烈的聯系。這種觀念也體現在司法系統中。犯人入獄通常發生在他犯罪很長時間之後,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麽監禁並不能減少犯罪行為。因此,父母也應該在孩子出現同樣的不良行為後,持續地實施同樣的懲罰。
潛在的影響
雖然懲罰在短期內是有效的,但從長遠來看,如果不貫徹執行懲罰,不良行為往往會再次發生。對孩子來說,懲罰預示著不應該的事,但父母往往忘記解釋他們應該怎樣做才是對的。此外,體罰也會對孩子的社交、認知和情緒發展產生負面影響。